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有什么损失吗?
我想和另一半离婚,但是听说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有损失,我心里有点没底。我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先提出离婚的话到底会不会有损失啊?损失都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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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先提出离婚的一方通常不会有额外损失。离婚是夫妻双方都享有的权利,无论哪一方先提出,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 首先,关于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里并没有提及先提出离婚的一方会少分财产。也就是说,财产分割主要依据的是财产的来源、性质、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而不是谁先提出离婚。 其次,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可见,抚养权的判定主要是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出发,和谁先提出离婚没有关联。 最后,对于可能涉及的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是基于过错行为,而不是谁先提出离婚。所以,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只要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就无需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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