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掉了怎么办,复印件有效吗?
我把劳动合同原件弄丢了,现在只有复印件。我担心这会影响我的权益,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下,劳动合同掉了之后该怎么处理,复印件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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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合同丢失时,不必过于惊慌,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请求其提供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通常会有存档,所以这是较为便捷的解决办法。而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所以用人单位有责任配合劳动者解决合同丢失的问题。 其次,如果与用人单位沟通不顺利,劳动者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劳动合同丢失带来的影响。 关于劳动合同复印件的效力问题。一般来说,复印件本身的效力是有局限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复印件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且经法院核对无异,那么它在法律上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但如果仅有复印件,没有其他证据佐证,其证明力相对较弱。 总之,劳动合同丢失后要及时采取措施,虽然复印件有一定作用,但尽量获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通过其他证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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