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意外伤残是否算工伤?

我是个临时工,在工作的时候意外受了伤,身体有了伤残情况。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临时工身份,在工作时意外导致的伤残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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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意外伤残是否算工伤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在当前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不管是短期的临时雇佣还是长期的正式雇佣,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所以,如果临时工符合上述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就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一般来说,要认定工伤,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临时工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比如医疗费用报销、伤残津贴等。 不过,如果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那就不能按照工伤处理,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总之,临时工意外伤残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其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以及受伤的具体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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