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而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2021年和2023年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部分进行了修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修改的主要内容。 首先,在申请再审管辖方面有了变化。根据2023年的修改,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一规定与2021年版本相比,在表述上更加清晰明确,方便当事人选择合适的申请再审法院。 其次,在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的程序上进行了优化。2023年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这些规定使得再审审查程序更加规范,提高了司法效率。 再者,检察建议和抗诉的相关内容也有调整。2023年修改后明确了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具体情形和程序。人民检察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这些规定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作用。 此外,还对一些细节进行了完善。例如,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计算方式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使法律规定更加严谨。这些修改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总之,民事诉讼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修改,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事诉讼的再审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了更有效的救济途径,也有利于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