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主要处理期限是怎样的?
我前段时间遭遇了交通事故,现在事情还没处理完。我想知道交通事故从发生到处理结束,各个环节都有哪些主要的处理期限,比如交警多久出责任认定书,赔偿协商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的处理涉及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期限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报警和受理环节。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报警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10分钟内出警。如果不属于自己管辖区域的,要在24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这是为了保证事故能得到及时处理,避免因管辖权问题耽误时间。
接着是现场调查和检验鉴定。交通警察应在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复杂,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检验鉴定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就能出结果。
再就是责任认定环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关于处罚执行,对违法行为人处以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期限一般是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理或者听证程序结束之日起七日内。
最后是赔偿调解。当事人 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了解这些交通事故的主要处理期限,有助于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推动事故的处理进程。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