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主要社会保障立法有哪些?


社会保障立法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以下为你介绍中国主要的社会保障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社会保障领域的基本法律,它于2010年10月28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涵盖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规定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监督等内容。比如,它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保障了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工伤保险条例》于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该条例旨在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它详细规定了工伤认定的范围、程序,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等。例如,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并可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于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该条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它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期限和标准等。比如,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于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发布。它的主要作用是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该条例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缴费申报、征收方式等内容,确保社会保险费能够按时足额征缴。 此外,还有《军人保险法》等针对特定群体的社会保障立法。《军人保险法》于2012年4月27日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它保障了军人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军人伤亡保险、退役养老保险、退役医疗保险和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等军人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