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恶意欠薪多少数额入罪,欠薪罪数额是如何规定的?

我是一名打工者,老板一直拖着工资不给,听说恶意欠薪可能构成犯罪,但不知道欠多少钱才算犯罪。我想了解下恶意欠薪入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就能知道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让老板还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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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欠薪入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恶意欠薪行为严重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达到一定标准时会被认定为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恶意欠薪入罪的数额规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恶意欠薪涉及的罪名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例如,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可能会按照接近上限的标准来认定数额较大;而在经济相对不那么发达的地区,则可能会适用接近下限的标准。所以,具体的入罪数额要结合当地的规定来判断。 如果劳动者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在被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且符合上述数额标准,那么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之,法律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打击恶意欠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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