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进口设备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我是一家生产企业,最近打算进口一批设备用于生产。但不清楚在税收方面,进口设备的进项税额能不能进行抵扣。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这种情况下是否允许抵扣,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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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生产企业进口设备是否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进项税额抵扣的基本概念。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企业在购进货物、劳务、服务等过程中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可以从企业销售货物、劳务等产生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对于生产企业进口设备能否抵扣进项税额,答案是通常情况下是允许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生产企业进口设备时,如果取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且该设备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即用于生产销售适用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劳务等),那么其对应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不过,如果进口设备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生产企业在进口设备后,应按照规定进行认证和申报抵扣。一般来说,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系统进行采集、比对,比对相符后,方可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同时,企业要妥善保管相关的进口设备合同、海关完税凭证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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