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是否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登记,但是我俩户籍不在一个地方,工作的城市也和户籍所在地不同。想知道婚姻登记是不是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有没有其他办法能在工作地登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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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是否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过去的规定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也就是说,按照以前的常规要求,婚姻登记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这是为了便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户籍等信息进行核实和管理。 不过,为了更加方便群众办事,国家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工作。自2023年6月1日起,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所以,如果你们所在的地区是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试点地区,并且满足相应条件,那么就不一定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若不在试点地区,那就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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