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归被告但没过户有影响吗?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明房子归他。但到现在房子还没过户,还是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样一直不过户会不会有啥影响啊?会不会以后还有我的麻烦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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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房子按照约定或判决归被告,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影响的。 从法律上来说,不动产的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虽然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了房子归被告,但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从产权登记的角度,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在原登记人名下。 对于原产权登记人而言,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如果被告在未过户期间对房屋进行一些不当处理,如将房屋进行抵押、出售等,而第三人基于产权登记的公信力与之进行交易,原产权登记人可能会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并且,如果被告在使用房屋过程中产生一些债务纠纷,债权人可能会因为房屋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而对原产权人主张权利。 对于被告来说,未过户也存在隐患。若原产权人因为自身的债务问题,房屋可能会被法院查封、拍卖等,被告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在离婚后确定房屋归属后,应及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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