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失信人员有最低金额限制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经济纠纷欠了别人点钱,现在对方说要把我弄成失信人员。我就想问问,成为失信人员有没有最低金额的要求啊?是不是只要欠了钱没还就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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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成为失信人员并没有明确的最低金额限制。 所谓失信人员,也就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简单来说,就是那些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明确指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判断是否成为失信人员,关键不在于欠款金额的多少,而是看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义务。即使欠款金额较小,但如果符合上述情形,法院也可以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相反,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即便欠款金额较大,一般也不会被列为失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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