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我和前夫协议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产过户,但是不清楚具体要准备哪些材料。怕材料带不齐白跑一趟,所以想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到底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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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进行房产过户是一个常见的法律程序,为了顺利完成过户,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基本身份材料。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这是证明您身份的重要文件,能确保办理过户的是协议离婚的双方本人。户口本也需要提供,它可以进一步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以及户籍情况。 离婚相关材料必不可少。离婚证是证明您已经合法离婚的凭证,它是协议离婚的重要证明文件。离婚协议书也需要带上,其中关于房产归属的条款是办理过户的关键依据,要明确体现出房产归哪一方所有。 房产相关材料也很重要。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的证明,它记录了房屋的基本信息和产权归属情况。如果房屋还有贷款未还清,还需要提供银行的相关证明,如贷款还清证明等。此外,可能还需要房产评估报告,以确定房屋的价值,这在一些情况下是办理过户的必要材料。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关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其中就包括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材料就属于此类。所以,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当事人需共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材料,完成过户的各项程序。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过户手续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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