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标专用权诉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诉讼中,为了让法院能清楚了解案件情况并作出公正判决,当事人需要提交一系列相关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这就好比是证明您身份的“钥匙”,只有证明您有权利提起诉讼,法院才会受理。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要提交商标注册证,这是证明您拥有商标专用权的关键文件。比如,您注册了“美味糕点”这个商标,商标注册证就是您拥有这个商标专用权的官方凭证。如果是利害关系人,如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要提交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能证明其利害关系的材料。例如,您与商标注册人签订了“美味糕点”商标的使用许可合同,这份合同就能证明您和该商标的利害关系。 其次是权利证据。这是用来证明您对商标享有合法权利的材料。除了前面提到的商标注册证,还包括商标续展、变更、转让证明等。这些材料能进一步证明您的商标权利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比如,您的商标进行了续展,续展证明就表明您的商标在续展后的时间段内依然受法律保护。 再者是侵权证据。这是诉讼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就像“抓小偷的证据”一样。要提供证明被告实施了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材料,常见的有侵权商品的实物、销售发票、视听资料等。例如,您发现市场上有商家销售带有您“美味糕点”商标的假冒糕点,您购买的这些假冒糕点就是实物证据,购买时的发票也能证明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 然后是赔偿证据。如果您要求被告进行赔偿,就需要提交能证明您因侵权行为所遭受损失的材料,或者被告因侵权行为所获得利益的材料。比如,您可以提供因侵权导致您销售额下降的财务报表,或者被告销售侵权商品的获利数据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最后是其他证据。如证明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等。这些证据能在时间方面对您的诉讼起到保障作用。比如,您曾经向侵权方发过律师函主张权利,律师函和送达凭证就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