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交通事故赔偿诉讼需要哪些材料?


在现场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中,需要准备多种材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对于原告来说,如果是自然人,需要提交身份证明资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等,这就像是一张“身份通行证”,能让法院确认您是谁;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像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等,这可以证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合法身份。被告方面,如果是自然人,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样要提交其工商登记资料。 其次是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材料。这主要是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就像是一个“责任裁判书”,明确了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是非常关键的证据。 再者是证明赔偿事项的证据。关于医疗费,需要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等,这些材料能清晰地反映出您因事故花费的医疗费用情况。误工费的证明,要提供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以及完税凭证等,以此来确定您因事故耽误工作而减少的收入。护理费方面,如果是请护工护理,要有护工费发票;如果是家属护理,需要提供家属的误工证明等。此外,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事项,都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持,比如伤残鉴定报告、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发票、交通票据、住宿发票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在准备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