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的财产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对于明确夫妻财产关系、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首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双方能够理解协议的内容和后果,并能够独立地做出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其次,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双方签订协议时是自愿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受到欺诈、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受欺诈、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协议不能约定逃避债务的内容,不能约定处分他人财产的内容等。否则,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另外,协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虽然口头的婚内财产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建议还是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应当明确、具体地约定财产的归属、范围、管理方式等内容。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公证的问题。公证并不是婚内财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协议符合上述生效条件,即使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经过公证的协议在证明力上更强。公证机构会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如果日后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总之,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双方应当谨慎对待,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