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交付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我买了套商品房,最近通知要交付了,但是我不太清楚交付过程中要注意些什么。我担心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房屋质量不过关、相关证件不齐全等。想了解下在商品房交付时,从法律角度来说,有哪些是必须要注意的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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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交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有诸多事项需要购房者特别留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要查看开发商的相关证件。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向购房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相当于房屋的“保修卡”,它会明确开发商对房屋质量承担的保修责任,规定了保修的范围、期限和责任等内容。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关于房屋的使用说明,包括房屋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方面的说明。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两证,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其次,要对房屋质量进行仔细查验。购房者在收房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的质量进行检查。比如,检查房屋的主体结构是否有裂缝、墙面是否平整、门窗是否能正常开关等。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再者,要注意房屋的面积差异。在收房时,要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并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进行对比。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另外,还要关注相关费用的缴纳。在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要求购房者缴纳一些费用,如契税、维修基金等。购房者要明确这些费用的缴纳标准和依据,避免开发商乱收费。契税是在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具体的税率根据房屋的面积和购房者的情况有所不同。维修基金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总之,在商品房交付过程中,购房者要保持谨慎,仔细审查各项事项,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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