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综合抵扣税点的上限是多少?
我在处理个人税务申报时,不太清楚综合抵扣税点这回事。想知道每个人综合抵扣税点有没有上限,如果有的话,这个上限是多少呢?我希望了解清楚,这样在申报时能更准确地计算自己该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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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抵扣税点通常指的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中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等可扣除项目的额度情况。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体系里,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明确规定和上限。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方面,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继续教育中,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住房租金根据不同城市,分别按每月1500元、1100元、800元的标准扣除;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标准扣除2000元,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除了专项附加扣除,还有基本减除费用,目前标准是每月5000元,一年60000元。此外,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扣除。这些扣除项目共同构成了综合所得的扣除部分,它们各自有相应规定和额度限制,纳税人需按照规定准确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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