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含义和性质是什么?

我开车时不小心和别人的车擦碰了一下,当时因为心里害怕就直接开走了。后来越想越担心,不知道我这种行为算不算是交通肇事逃逸。我想了解下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它在法律上又有怎样的性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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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事逃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一个在交通事故处理中经常被提及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含义和性质。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含义。简单来说,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逃避法律追究”这个主观目的和“逃跑”这个客观行为。比如,张三在开车撞了人之后,因为害怕承担责任,没有停车救助伤者和报警,而是直接驾车逃离现场,这就属于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过,如果是因为受伤被送往医院或者为了抢救伤者而暂时离开现场等情况,并且有证据证明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一般不认定为逃逸。 接下来,谈谈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性质。从法律性质上讲,交通肇事逃逸具有多重属性。 在民事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这意味着逃逸者可能要承担更重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保险公司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减少赔偿或者追偿。 在行政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可见,逃逸者会面临严厉的行政处罚。 在刑事方面,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说,逃逸行为会使肇事者面临更严重的刑事处罚。 综上所述,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仅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也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积极救助伤者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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