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在网上看到‘被核准追诉’这个词,不太明白它到底啥意思。我想知道在法律里,这到底代表着怎样一种情况,是怎么操作的,和一般的追诉有啥不同,麻烦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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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核准追诉是一个法律术语,简单来说,它是针对那些原本已经超过了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但经过特定程序批准后仍然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追诉的情况。
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了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再追究了。例如,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就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就是‘核准追诉’的程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核准追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已经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案件,如果要追诉,须由公安机关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最高人民检察院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社会影响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核准追诉。比如,犯罪行为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社会影响恶劣,不追诉可能会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权威等情况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可能会核准追诉。一旦被核准追诉,司法机关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诉讼,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