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和发包人是什么意思?
我在建筑工程行业工作,最近在接触项目合同,里面老是提到承包人和发包人,但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是什么意思,他们在合同里分别承担着什么样的角色和责任呢,想搞明白这些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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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筑工程等领域,承包人和发包人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我们先来看看发包人。发包人通俗来讲,就是把工程等项目‘发包’出去的一方。一般是拥有项目资源或者需求的单位或个人,他们有某个工程要建设,但自己可能没有能力或者精力去完成,于是就把这个工程交给其他人来做。在法律规定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义务,如果不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再来说说承包人。承包人就是接受发包人的委托,负责完成工程项目的一方。他们通常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和施工能力等,能够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等任务。承包人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等要求完成工程的义务。如果承包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比如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或者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那么承包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总的来说,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工程建设等项目中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制约的关系,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都由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来进行规范和保障。明确这两个概念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于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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