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什么意思?
赠与合同双方法律行为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指的是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一件事不能只靠一个人说了算,得双方都同意才行。就像两个人商量事情,只有双方都点头答应了,这个事情才能确定下来。
在赠与合同这个场景中,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里面就涉及到赠与人有把财产送出去的意愿,受赠人也得有接受这份财产的意愿,只有双方都有这样的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一致,赠与合同才能成立。比如说,你想把自己的一台电脑送给朋友,你得明确表达送电脑的想法,而朋友也得明确表示愿意接受这台电脑,这样赠与合同才算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赠与合同的双方法律行为性质。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赠与合同不是赠与人单方面说了就算的,受赠人如果不接受,赠与合同就无法成立。
对于赠与人来说,一旦赠与合同成立,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就要履行交付赠与财产的义务。不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这就给了赠与人一定的反悔权利,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对于受赠人而言,接受赠与后就享有取得赠与财产的权利。但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附了义务,受赠人就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比如,赠与人赠与房屋时要求受赠人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那么受赠人就有义务做到这一点。
总之,赠与合同的双方法律行为要求双方都要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思,并且遵循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这样才能保证赠与合同的合法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