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方和受票方是什么意思?
我在处理一些商务交易时,涉及到开发票的问题。合同里提到了开票方和受票方,但我不太清楚这两个词具体是什么意思。我想了解一下它们准确的定义,以及在实际交易中各自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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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方和受票方是在发票开具和使用过程中涉及的两个重要主体。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两个概念。 开票方,简单来说,就是负责开具发票的一方。在商业交易中,当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并收取款项时,收款的一方就需要向付款方开具发票,这个收款方就是开票方。比如,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了一批货物,甲公司收到了乙公司支付的货款,那么甲公司就应该给乙公司开具发票,此时甲公司就是开票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开票方有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发票,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开票方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的处罚。 受票方则是接收发票的一方。在上述例子中,乙公司购买了甲公司的货物并支付了款项,它从甲公司那里拿到发票,乙公司就是受票方。受票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同时,受票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发票,作为记账和进行税务处理的凭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受票方如果收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要及时与开票方沟通更换,避免在税务检查等过程中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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