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有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这个说法,但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我身边好像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想知道这个核准追诉到底是怎么回事,在什么情况下会进行核准追诉,它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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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是指,对于一些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犯罪行为,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后才能对其进行刑事追诉。 我们先来看“未成年人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为未成年人。通常情况下,对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等方面会有一些特殊的考虑,以体现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 而“核准追诉”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一般犯罪行为过了一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司法机关就不再追诉。但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语境下,当未成年人实施了严重犯罪,比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且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即使可能已经过了一定时间,也可能启动核准追诉程序。 这个程序启动后,首先由基层司法机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层层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全面审查案件的事实、证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有必要进行追诉。如果核准追诉,司法机关就会依法对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处理。这一制度的设立,既考虑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又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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