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理解对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这个概念。我听说现在有相关法律规定,可就是弄不明白到底什么情况下会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核准追诉,这种追诉和普通的追诉有啥不一样,想请懂法律的人给我讲讲。
展开


对未成年人犯罪核准追诉,简单来说,就是当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本应受到法律追究,但由于一些特殊规定,需要经过特定的核准程序才能对其进行追诉。 这里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极其严重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追诉,而是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一程序。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发育上还不成熟,法律对他们的处罚有别于成年人,采取了更为谨慎的态度。 核准追诉是一种严格限制的程序,目的是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之间找到平衡。一方面,不能让严重犯罪行为逃脱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又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如果认为符合追诉条件,才会予以核准,随后司法机关才能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刑事追诉。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对未成年人犯罪处理的慎重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