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
我收到法院判决书,上面说我被剥夺政治权利,我不太明白这到底意味着什么。我之后还能像以前一样正常生活吗?哪些权利会受到影响呢?我很担心会对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改变,希望能有人给我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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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附加刑,这意味着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会失去某些政治方面的权利。简单来说,政治权利就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你不能参加选举活动,也没有机会被选举担任相关职务;二是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意味着你在这些方面的表达和行动自由会受到限制;三是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你不能在国家机关中任职;四是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而且在这个期间,除了政治权利受限外,犯罪分子其他的民事权利等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仍然可以正常地进行一些日常生活中的活动,比如从事普通的工作、进行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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