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追诉对象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检察机关追诉对象到底指的是什么。在新闻里看到说检察机关对某些人进行追诉,我就很疑惑,这个追诉对象是怎么确定的呢?是犯了什么事的人才会成为追诉对象吗?希望有人能给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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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追诉对象,简单来说,就是检察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或者单位。追诉是指司法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当有犯罪行为发生后,检察机关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判断是否存在犯罪事实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就会成为追诉对象。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这表明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追诉职责。检察机关会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犯罪事实是否清楚等。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该犯罪嫌疑人就成为了检察机关的追诉对象。 例如,在一个盗窃案件中,公安机关经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如果认定该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盗窃行为,且达到了盗窃罪的追诉标准,就会将其作为追诉对象,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法院对其进行刑事处罚。追诉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对于单位犯罪,检察机关会依法追究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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