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什么意思?
我听说有个检察机关核准追诉的事儿,不太明白是怎么个情况。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启动这个程序,它有啥作用,对当事人又有哪些影响。我就是想把这个事儿弄清楚,省得以后遇到相关的事儿一脸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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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程序,主要适用于一些经过了较长时间,但仍有追诉必要的案件。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追诉”这个概念。追诉就是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活动。在我国,为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法律的严肃性,同时也考虑到时间对证据收集和司法资源利用的影响,设置了追诉时效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犯罪行为超过了一定的时间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些特别严重的犯罪,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就需要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主要是考虑到某些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如果不进行追诉,可能会引起社会公众对法律公正性的质疑,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核准追诉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以及社会公众对追诉的态度和社会影响等。只有在认为有必要追诉,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才会作出核准追诉的决定。 总之,检察机关核准追诉是一项特殊的法律程序,它既体现了法律的时效性,又兼顾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确保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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