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机构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方面的问题,不清楚到底该找哪个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我担心找错机构浪费时间和精力,也怕影响最终的鉴定结果,所以想了解下发生医疗事故后,到底应该由什么机构来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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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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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具体来说,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意味着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一般先由当地设区的市级或县级的医学会进行首次鉴定。如果医患任何一方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再次鉴定。而中华医学会组织的鉴定,通常针对的是那些非常疑难、复杂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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