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房屋遗产是先继承还是先分割呢?


在处理共有房屋遗产时,通常的顺序是先继承,后分割。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遗嘱,将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行为。在共有房屋遗产的情况下,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各自的继承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留下了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确定继承人以及他们的继承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确定。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继承程序完成,明确了各个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份额之后,才可以进行分割。分割共有房屋遗产,就是将房屋的所有权按照各继承人的继承份额进行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在分割共有房屋时,可以采取折价补偿、变价分割等方式。折价补偿就是由其中一个继承人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按照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份额给予相应的金钱补偿;变价分割就是将房屋出售,然后将所得价款按照继承份额进行分配。 所以,先继承是为了确定遗产的归属和各继承人的权利,而后分割则是对已经确定归属的遗产进行实际的分配。只有按照这样的顺序进行,才能保证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