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该如何进行分割?


房屋继承的分割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方式。首先要明确有没有遗嘱。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割。这是因为遗嘱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分的意愿,法律尊重这种意愿。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依照法定继承。在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原则上,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是均等的。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从分割方式上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实物分割。在不违反分割原则的情况下适用。可分物能作总体的实物分割,比如粮食。但房屋作为不可分物,通常不能作总体分割,只有在特殊情况才可能进行个体分割。 二是变价分割。对于不宜实物分割的房屋遗产,可以将房屋变卖,换成价金,然后各继承人按照自己应得的遗产份额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各自拿到与应得份额对应的价金。 三是补偿分割。要是有继承人愿意取得房屋遗产,那么由该继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所有权的继承人按照其他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分别补偿给其他继承人相应的价金。 四是保留共有的分割。当房屋不宜实物分割,而继承人又都想取得遗产,或者愿意继续保持遗产共有状况,那就可将房屋作为共同所有财产,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在该项财产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分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办法处理。这就是房屋继承分割的法律依据。 相关概念: 法定继承: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嘱继承: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 折价补偿:一方取得遗产房所有权,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产份额折价补偿给其他继承人。 按份共有: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共同共有: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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