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的召开是一个严谨且有明确程序的过程,它对于公正、客观地判定医疗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其召开程序: 首先是鉴定会的准备阶段。医学会在鉴定会召开前,会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这些材料是鉴定的重要依据,双方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同时,医学会会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并具备高级技术任职资格。抽取专家时,会遵循回避原则,如果专家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情形,应当回避。 接下来是鉴定会的召开阶段。会议开始后,先由医学会工作人员介绍鉴定会的目的、程序和纪律。然后,由患者和医疗机构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时间一般有规定限制。患者方主要阐述就医过程、认为存在的医疗过错以及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医疗机构则要说明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等。之后,专家鉴定组会对双方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询问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在双方陈述和专家询问结束后,进入专家讨论阶段。专家鉴定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材料、陈述以及询问情况,对医疗事故争议进行讨论。讨论过程是保密的,专家们会依据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分析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 最后是鉴定结论的形成和宣布阶段。专家鉴定组在充分讨论后,会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鉴定结论。鉴定结论需半数以上专家成员通过。医学会会当场宣布鉴定结论,并将鉴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鉴定书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等。 相关法律依据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专家库的建立、鉴定的程序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保障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通过严格遵循这些程序,能够确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