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里出医疗事故该找谁赔偿?
我在医院看病时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也花了不少额外的钱。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让谁来承担这个赔偿责任,是找医生个人,还是找医院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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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后找谁赔偿是很多患者关心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主体,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 从法律上来说,一般情况下是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医务人员是在医疗机构的组织和管理下进行医疗活动,其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就好比员工在工作中给他人造成损害,通常是由公司来承担责任一样。医院作为一个整体的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的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所以在医疗事故中要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医务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为,并且医院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进行追偿。例如,医生严重违反操作规范,并且这种违规是出于主观故意或者极端的疏忽大意,导致了医疗事故的发生,那么医院在赔偿患者后,可能会追究该医生的责任。 所以,当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首先应该找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赔偿事宜时,患者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医疗费用清单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与医疗机构协商不成,患者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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