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赔偿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鉴定赔偿流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首先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请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即医患双方就争议的医疗事件达成一致,共同委托当地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另一种是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当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接着是医学会受理鉴定申请。医学会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核,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鉴定申请;若材料不齐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然后进入专家鉴定组的组成环节。医学会会根据医疗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专业,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专家鉴定组人数为单数,涉及的主要学科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鉴定组成员的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鉴定的,并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法医参加专家鉴定组。 之后是鉴定的实施。专家鉴定组会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询问医患双方等方式,对医疗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并作出鉴定结论。 在得出鉴定结论后,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就进入赔偿协商或诉讼阶段。医患双方可以就赔偿事项进行协商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达成赔偿协议。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赔偿问题。人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和鉴定结论进行审理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