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中医务科承担什么责任?
我遇到了一起医疗事故,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医务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是和医生一样直接负责,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责任?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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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务科承担的责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医务科的主要职责,它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负责医院医疗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等,起到上传下达、监督执行等作用。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如果医务科在医疗事故中有未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等行为,或者没有按照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等,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也就是说,如果医务科没有履行好其应有的管理和监督职责,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或者影响事故的处理,那么相关人员可能会面临行政上的处罚。 在民事责任方面,虽然医务科本身一般不直接与患者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但如果其管理不善等原因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可能会和医疗机构一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可能就包括医务科在人员安排、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疏忽。如果医务科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患者损害的部分原因,那么在民事赔偿中,医疗机构承担责任时,也会考虑到医务科的过错因素。 在刑事责任上,如果医务科的相关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医疗事故罪。不过,这种情况通常要求过错程度非常严重,并且与患者的严重损害后果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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