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否需要报案?
我遇到了医疗事故,心里很慌乱,不知道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报案。我不太清楚报案的流程和必要性,也担心不报案会不会影响后续的处理,想了解一下到底该不该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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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否需要报案,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来了解一下医疗事故的概念,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一些情况下,报案是有必要的。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当出现比较严重的医疗事故,比如医生存在严重失职、违规操作,导致患者死亡、残疾等情况,报案可以让警方介入调查,固定证据,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警方的调查可以收集到一些关键证据,比如病历资料、现场的物证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确定医疗事故的责任和赔偿非常重要。 然而,并非所有的医疗事故都需要报案。如果医疗事故的情节相对较轻,双方能够通过协商解决赔偿等问题,就不一定非要报案。患者和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所以,遇到医疗事故时,要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报案。如果自己无法判断,也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听取他们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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