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包含哪些内容?

我最近遇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问题,想通过鉴定来解决。但我不知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具体有哪些内容,比如会不会对医院的过错程度进行鉴定,对患者的损害后果鉴定又包含什么方面,所以希望了解这方面的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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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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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是在医疗纠纷中,为了明确责任、确定赔偿等目的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活动。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包含的主要内容。 首先是医疗过错鉴定。这主要是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比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是否存在误诊、漏诊,护士在用药过程中是否出现错误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通过医疗过错鉴定,能够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应有的义务。 其次是因果关系鉴定。它要确定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要判断患者所遭受的损害是不是由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导致的。比如,患者在手术后出现了感染,需要鉴定这种感染是不是因为医院的消毒不严格等过错行为引起的。如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者是损害后果鉴定。这是对患者因医疗过错行为所遭受的损害程度进行评估。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如伤残等级、器官功能障碍等,以及由此带来的精神损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损害后果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赔偿的数额。 另外,还有医疗产品质量鉴定。如果医疗损害是由医疗器械、药品等医疗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就需要对这些产品进行质量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最后是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对于因医疗损害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需要鉴定其护理依赖程度,以便确定护理费用等相关赔偿。总之,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鉴定涵盖多个方面,对于公正解决医疗纠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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