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案件中知情权问题是怎样的?


在医疗损害案件中,患者的知情权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权利。简单来说,知情权就是患者有权知晓与自己疾病诊断、治疗相关的各种信息。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这就意味着,医生有义务将病情的严重程度、可能采取的治疗方法、每种治疗方法的利弊、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等信息清晰准确地告知患者或其近亲属。 在医疗损害案件中,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为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患者做出了错误的医疗选择,进而产生了损害后果,医疗机构可能要对该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医生在未充分告知手术风险的情况下就进行了手术,结果患者术后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而这种并发症是在告知充分的情况下患者可能会选择其他治疗方案来避免的,那么医疗机构就可能要对患者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患者在维护自己知情权方面,当进入医疗过程后,可以主动要求医生详细说明病情和治疗方案。如果对医生的解释不理解或者有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如果怀疑自己的知情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复印和封存病历等方式来固定证据。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其中包含了很多关于治疗措施、告知情况等信息。 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以及这种行为与自己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总之,患者的知情权在医疗损害案件中是受法律保护的,患者要积极主动维护自己的这一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