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想知道医院要满足什么条件我才能获得赔偿。不知道是只要有纠纷就能赔,还是得达到一定标准。比如是不是得有医疗过错,或者得有实际损害之类的,具体的条件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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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赔偿是指在医疗过程中,由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给患者造成损害后,患者依法获得经济补偿的一种方式。 要获得医疗纠纷赔偿,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未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患者受到不必要的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患者受到了实际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身体上的伤害,如伤残、疾病加重等,也包括精神上的痛苦,比如因医疗事故导致患者长期焦虑、抑郁等。只有存在实际损害,患者才有主张赔偿的基础。 再者,医疗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是由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患者的损害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医疗机构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基础疾病,即使医疗机构存在一定的过错,但该过错并非导致患者最终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那么医疗机构可能无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最后,索赔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患者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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