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过错推定原则是怎样的?


在医疗纠纷中,过错推定原则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简单来说,过错推定原则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先假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除非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一原则的目的在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因为在医疗过程中,患者通常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很难获取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医疗机构的过错。而医疗机构掌握着大量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等关键信息,让其承担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责任,更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种情形,医疗机构违反相关的诊疗规范,这表明其在医疗行为中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例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没有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导致患者受到伤害,此时就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第二种情形,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对于查明医疗纠纷的真相至关重要。如果医疗机构故意隐匿或拒绝提供,就可能存在掩盖过错的嫌疑,因此法律推定其有过错。 第三种情形,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医疗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得无法准确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所以,法律同样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当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时,医疗机构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无过错,就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患者在遇到医疗纠纷时,也可以依据过错推定原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