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起诉费是多少钱?


在医疗纠纷中,向法院起诉时所需缴纳的起诉费即案件受理费,它的收取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不同。在医疗纠纷里,如果涉及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等财产诉求,就属于财产案件;要是仅要求医院承担赔礼道歉等非财产性质的责任,那就是非财产案件。 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具体标准如下: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若诉讼请求的赔偿金额是30万元,其中1万元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9万)交9万×2.5% = 2250元,10万到20万部分(10万)交10万×2% = 2000元,20万到30万部分(10万)交10万×1.5% = 1500元,总共就是50 + 2250 + 2000 + 1500 = 5800元。 而对于非财产案件,涉及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等,通常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以医疗纠纷中单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且不涉及具体财产金额计算的情况为例,就适用这个标准。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此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比如当事人是残疾人且无固定生活来源,或者属于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等,符合相关条件就可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