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要做什么鉴定?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不知道该做哪种鉴定来维护自己权益。是医疗事故鉴定,还是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其他的?也不清楚这些鉴定有什么区别,希望了解一下到底该做什么鉴定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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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常见的鉴定主要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这种鉴定主要针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判断。如果构成医疗事故,医疗机构需要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 医疗损害鉴定则是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原因力大小等进行鉴定。它更侧重于对医疗过错的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鉴定在民事诉讼中应用较为广泛,能更全面地考量医疗行为中的过错情况及与损害结果的关联。 此外,有时还可能涉及伤残鉴定,主要是确定患者因医疗损害造成的伤残等级,这对于计算残疾赔偿金等赔偿项目至关重要。一般是在患者治疗终结后,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总之,具体做什么鉴定要根据纠纷的实际情况、诉求以及案件所处的程序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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