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打官司起诉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医疗纠纷中打官司起诉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指的是在医疗过程中,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之间就医疗行为、医疗结果等方面产生的争议。 对于赔偿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类是医疗费,这是指患者因医疗纠纷所涉及的疾病治疗实际支出的费用。一般来说,要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比如患者在医院治疗花费了药费、检查费、手术费等,这些都属于医疗费范畴。 第二类是误工费,它是患者因就医治疗而耽误工作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个例子,一位上班族因为医疗纠纷住院一个月,这一个月无法上班,单位扣发了工资,那么这扣发的工资就是误工费。 第三类是护理费,是指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比如请了专业的护工来照顾患者,支付给护工的费用就是护理费。 第四类是交通费,根据患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例如患者去外地复查产生的火车票、汽车票费用等。 第五类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当地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每天的伙食补助是50元,那么患者住院期间每天的伙食补助费也按这个标准来算。 第六类是营养费,根据患者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医生建议患者需要加强营养促进恢复,那么就会产生营养费。 第七类,如果造成患者残疾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第八类,若患者不幸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实际打官司过程中,需要患者一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损失和主张,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证据来判定赔偿的具体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