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有哪些流程?


医疗纠纷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促使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医疗纠纷调解的流程: 首先是申请与受理阶段。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具有调解职能的机构提出调解申请。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交书面的调解申请书,说明纠纷的基本情况、诉求等内容。相关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调解的条件。如果符合,就会受理该申请,并通知双方当事人调解的时间和地点。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 接着进入调查与评估环节。调解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医疗纠纷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这可能包括查阅病历资料、向相关医护人员和患者了解情况、咨询医学专家等。通过调查,明确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的程度等。这一步骤有助于客观、公正地了解纠纷的全貌,为后续的调解提供依据。 然后是调解协商过程。在调查评估完成后,调解机构会组织医患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协商。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充分陈述自己的观点和诉求,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调解人员会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学常识,对双方进行疏导和劝说,引导双方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赔偿金额、责任承担等问题进行协商。 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会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根据《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若经过多次调解,双方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