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处置预案是怎样的?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医疗纠纷处置预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发生纠纷后要采取什么步骤,怎么和医院沟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医疗纠纷处置预案是医疗机构为了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应对措施和流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预防阶段。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这是预防医疗纠纷的基础。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同时,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及时解答患者咨询和疑问,避免因沟通不畅引发纠纷。


当医疗纠纷发生时,第一步是报告。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纠纷后,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第二步是保存证据。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疑似输液、输血、注射、用药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委托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委托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


第三步是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提出赔偿要求。协商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通过申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向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一方申请调解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征得另一方同意后进行调解。第三十二条规定,设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需要鉴定的,鉴定时间不计入调解期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患双方可以约定延长调解期限。超过约定期限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


总之,了解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对于医患双方在面对医疗纠纷时,能够依法、合理地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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