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扶养赔偿标准是多少?
我遇到了医疗纠纷,患者因医疗事故失去了劳动能力,家里还有需要扶养的人。我想知道在这种医疗纠纷的情况下,扶养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具体会赔偿多少,有没有明确的计算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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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涉及到扶养赔偿是一个较为重要的问题。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法律概念和赔偿标准。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里所说的扶养赔偿,是指在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对其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给予的赔偿。这部分赔偿主要是为了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举个例子,如果患者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扶养,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月1000元,那么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扶养到孩子16周岁,也就是还需要扶养6年,总共的扶养费就是1000元×12个月×6年。另外,如果患者有一位65岁且无劳动能力的父母需要扶养,同样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由于是60周岁以上,扶养年限不超过15年,所以就按照相应的标准和年限来计算赔偿金额。在实际的医疗纠纷处理中,确定扶养赔偿标准还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要确定被扶养人的范围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是患者生前或者残疾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与患者的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的证明等。这样才能准确合理地计算出扶养赔偿的具体金额,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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