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诉讼时效是1年还是3年?


医疗诉讼时效到底是1年还是3年,这是很多人在医疗纠纷中会疑惑的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在过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也就是说,在医疗纠纷中,如果患者认为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给自己造成了身体伤害并要求赔偿,按照这条规定,诉讼时效是一年。这个时效从患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比如患者在做完手术后,很快发现手术出现了明显失误导致自己身体受伤害,那么从发现这个情况开始计算,一年内要去法院起诉。 然而,随着法律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里就将一般情况下的诉讼时效从两年延长到了三年,对于医疗纠纷这类民事纠纷同样适用。也就是说,现在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同样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患者在治疗结束一段时间后,通过进一步检查才发现是之前的医疗行为导致了身体的潜在伤害,那么从发现这个情况开始计算,三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过,还存在特殊情况。《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同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这意味着,即使按照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被侵害那天开始算如果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原则上就不再保护了。除非有特殊情况,并且患者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遇到医疗纠纷,建议患者尽早收集相关证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便在诉讼时效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为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对方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那么患者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所以明确医疗诉讼时效是非常重要的,现在一般来说是适用《民法典》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