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的规定时间是怎样的?
我生病需要请假治疗,想知道在法律上医疗期是怎么规定时间的,不知道我这种情况能享受多久的医疗期,很担心因为不了解规定影响自己的权益,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医疗期的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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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期的规定时间以及相关依据。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的长短是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也就是说,如果您实际工作没到十年,在现在这个单位工作不到五年,那么医疗期就是三个月;要是在这个单位工作超过五年了,医疗期就是六个月。 其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这意味着,您实际工作超过十年,在本单位工作不同时长,会对应不同的医疗期。比如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医疗期是六个月;工作五年到十年,医疗期是九个月,以此类推。 另外,医疗期的计算方式是,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例如,三个月医疗期是在六个月内累计的病休时间,如果在这六个月内病休满了三个月,就相当于医疗期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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