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六级伤残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医疗事故导致六级伤残的情况下,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赔偿项目及相关法律依据。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因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比如,患者因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检查费、药费等都在此列。误工费方面,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要是无固定收入,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举例来说,有固定工作的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受伤无法工作,期间损失的工资就是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该规定出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护理费的计算,如果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同样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的内容。残疾生活补助费是一个重要的赔偿项目。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级伤残一般对应赔偿系数为50%。比如当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为3万元,若患者未满60周岁,那么残疾生活补助费可能就是3万×30×50% = 45万元。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总之,医疗事故六级伤残的赔偿金额要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