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方面?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很大伤害。现在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医疗事故赔偿都涵盖哪些方面,比如是不是只赔医疗费,还是有其他的赔偿项目,希望能清楚知道自己应得的赔偿范围。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医疗事故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由医疗机构对患者进行的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赔偿所包含的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它是指患者因为医疗事故而产生的治疗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也就是说,赔偿的医疗费是和这次医疗事故直接相关的治疗费用,之前治疗本身疾病的费用不算在内,后续必要的治疗费用也会按照基本标准进行支付。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这是对患者因医疗事故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补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简单来说,有稳定工作的,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赔,但收入太高的会有上限;没有固定工作的,就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赔。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对患者住院期间饮食费用的补助。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也就是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时的伙食补助标准来确定赔偿金额。


陪护费,是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住院期间必须要有别人照顾,那么就可以要求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来赔偿陪护费用。


残疾生活补助费,针对因医疗事故造成残疾的患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五项规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根据患者的伤残程度,结合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用来确定赔偿额度,并且赔偿年限会根据患者年龄有所不同。


残疾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费用。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如果患者因为医疗事故残疾需要使用辅助器具,就可以凭医院证明按照普通类型的器具费用要求赔偿。


丧葬费,是对因医疗事故死亡患者的丧葬费用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七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来给予丧葬费用的赔偿。


被扶养人生活费,是对患者所扶养人员的生活费用赔偿。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八项规定,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如果患者有需要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人,那么要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赔偿这些人的生活费用。


交通费,是患者因医疗事故就医、转院等产生的交通费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规定,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只要是和治疗相关的合理交通费用,都可以凭票据要求赔偿。


住宿费,若患者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患者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在外地就医不能住院时,患者和陪护人员的住宿费用可以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凭票据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对患者及其家属因医疗事故遭受精神痛苦的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十一项规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精神上的伤害,这部分赔偿可以一定程度上给予抚慰。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海南产权纠纷该怎么处理?

在海南涉及到产权纠纷,不知道该通过哪些正规途径去解决,心里很没底。比如涉及到房产等产权争议,具体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身权益,希望了解详细的处理办法和相关依据。

手机银行转账备注借款是否有法律效应?

最近我通过手机银行给朋友转账时备注了‘借款’,但后来朋友不承认这是借款,说备注没法律效力。我就疑惑了,想知道这种转账备注借款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应,能不能作为借款的有效证据。

未满10周岁参与诈骗案,法院会怎么处理呢?

家里小孩被牵扯进了诈骗案,才不到10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有怎样的处理方式,是不是会像成年人一样判刑?会不会对孩子未来有影响?很担心也很困惑,想了解清楚具体的规定。

敲诈勒索75万会被判几年?

我身边发生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涉案金额达到了75万。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一般会被判处多少年?具体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会不会有减轻刑罚的可能?

起诉离婚咨询律师应该问哪些问题?

最近考虑起诉离婚,对这方面法律程序不太懂。想知道找律师咨询时,具体该问些什么问题才能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诉讼流程,也想清楚怎样能让律师更好地帮我处理离婚诉讼相关事宜。

帮信涉案银行卡能够解冻吗

我的银行卡好像因为帮信涉案被冻结了,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这卡到底能不能解冻。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看,这种情况到底能不能把卡解冻,要是能解冻的话,得满足啥条件、走啥流程呀。

如何才能让前妻的孩子不继承遗产?

我现在组建了新家庭,也有了自己的孩子,名下有一些房产、存款等财产。我希望这些财产以后都由现在的家人继承,不想让前妻的孩子参与进来。想问问从法律途径上,具体该怎么做才能确保前妻孩子不继承我的遗产呢?

生病期间离婚怎样能得到赔偿?

我现在生病了,身体和经济上都有很大压力。我配偶却提出了离婚,我想在离婚时得到一些赔偿,不知道要怎么做才能合法合理地拿到赔偿,想了解具体的条件和流程。

一般轻微碰撞逃逸后几天会通知车主?

我前几天车停在路边被轻微撞了,对方直接逃逸了。我报了警,现在特别着急想知道什么时候能有消息,警察一般会在轻微碰撞逃逸发生后几天通知车主呢?

租赁权和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打算租个房子,和房东聊的时候,听到了租赁权和租赁合同这两个词。我不太清楚它们到底有啥不一样,租赁权是不是就是我能使用这个房子的权利,那租赁合同又是什么呢?我想弄明白这两者的区别,避免以后出问题。

这个月首次交社保,当月可以使用吗?

我这个月刚交了社保,因为身体有点小毛病想去看病,不知道能不能用社保报销。想问下首次交社保,当月就可以享受社保待遇使用它吗?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医保卡没钱了还能否享受医保统筹?

我去药店买药时发现医保卡没钱了,之后生病去医院治疗,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享受医保统筹报销,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所以来问问。

期货外汇赚钱需要交税吗?

我做期货外汇赚了些钱,不太清楚这部分收入在国内需不需要交税。如果要交,是按什么标准交呢?要是没交会不会有什么后果?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下。

醉酒驾驶从轻处罚的条件是什么?

我酒驾被查了,现在特别后悔。我知道醉酒驾驶是很严重的事,但我想了解下,有没有可能从轻处罚呢?我之前没犯过事,这次就是一时糊涂,想问问法律上对于醉酒驾驶从轻处罚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消防规定是否不允许电动车在地上储藏室充电?

我家有个地上储藏室,我想在里面给电动车充电,但又担心不符合消防规定。我不太清楚消防方面对于在地上储藏室给电动车充电有没有禁止性的规定,所以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

医保拒付是否应由医生个人承担?

我是一名医生,最近医院说医保有部分费用被拒付了,要让我个人承担这部分费用。我觉得很不合理,我就是正常按照流程看病治疗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医保拒付真的应该由医生个人来承担吗?

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其利益是否应归属于股东?

我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之前参与了股东代表诉讼,现在案子胜诉了。我不太清楚这胜诉后的利益到底该归谁,是归参与诉讼的股东,还是归公司呢?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主动提出离婚?

我现在怀孕了,和丈夫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实在过不下去了,我想知道在我怀孕期间我能不能主动提出离婚呢?我心里很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遗嘱未曾提及的房产该如何继承?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产,但在他的遗嘱里并没有提到这套房子。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这房子该怎么处理,是按照法定继承来吗?法定继承的具体流程和规定是怎样的呢?我现在很困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找人代驾责任如何划分?

我前几天找人代驾,结果代驾过程中出了点小事故。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找人代驾的情况下,责任到底是怎么划分的。是代驾司机承担全部责任,还是我也得承担一部分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