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身体受到了损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方面有什么规定,我能获得哪些赔偿,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该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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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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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由医疗机构给予患者的经济补偿。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如下: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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